商丘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商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商丘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qi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邮编:476000;电话:0370-32883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省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公开。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要求,针对我市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工作机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规划计划”栏目,截至2021年底共归集整理公开各类规划信息100余件。三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对照国家要求,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其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我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工作制度、规划、计划、年度总结以及有一定影响力的执法信息案件等信息。四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2021年共发布财政信息及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信息2900余条,通过全市政务新媒体及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做好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信息宣传工作。
2.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形成市、县两级联动的权威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平台。针对会议部署、疫情通报、风险提醒、返乡政策等发布权威信息,全市共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2500余篇。二是印发通知,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及时统一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传播率、到达率,解惑释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强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2021年度针对我市重大政策开展解读45次,其中图片解读25次,并将解读同步在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渠道发布,增强解读传播力、影响力。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政策解读的范围、流程、内容、形式、途径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解读材料真实性、专业性、可读性,更加注重实质性解读,解惑释疑,引导社会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商丘市线上线下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7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答复申请487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在答复的487件中,予以公开的266件,部分公开的10件,不予公开的42件,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其他处理共计169件。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共计44件,柘城县、宁陵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结果被纠正共计6件,案件数量和纠错率同比分别下降33.3%和9.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成市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将商丘市现行有效的规章集中公开,向社会提供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现行有效规章文本,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更加便捷。二是做好政府公报发行。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政策解读、统计数据、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进行刊登,同时做好公报的电子版本发布,全年共发布24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全市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完成市政府本级、市政府各部门及睢阳区、梁园区、虞城县、宁陵县、民权县5个县(区)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初步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形成市县两级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一体化政府网站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将政府网站IPv6支持工作纳入季度检查通报,提前安排部署政府网站IPv6备案工作,建立不定期督查和通报机制,实现全市52家政府网站全部支持IPv6。三是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保障内容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加强内容发布前的技术监测工具运用,做好错别字监测及个人隐私保护,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舆情关,对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进行遮蔽处理,保障隐私权的同时,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检查。针对任务分工,组织人员列出问题清单,开展检查指导,组织梳理排查,抓好整改提升,努力推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通报工作。持续对全市130余个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全年共检测新媒体账号近1500余次,关停“僵尸”、“睡眠”等运维不力的政务新媒体32个,实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运维、关停、注销全过程管理,加快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到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统一发声、联动传播。加强政府网站“日读网,月抽查,季通报”工作落实,重点解决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解读未关联等突出问题。三是信息公开平台监管取得良好成效。我市开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在全省政府网站四个季度检查通报检查中全部合格,其中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在四个季度评比中多次评分100分以上,第四季度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评分均超过100分,实现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47 | 33 | 69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07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108 | ||
行政强制 | 79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080.742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6 | 11 | 1 | 0 | 8 | 1 | 48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8 | 2 | 0 | 0 | 6 | 0 | 26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0 | 1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0 | 5 | 0 | 0 | 2 | 0 | 17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8 | 1 | 0 | 0 | 0 | 0 | 9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1 | 0 | 0 | 0 | 1 | 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1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2 | 1 | 0 | 0 | 0 | 0 | 1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七)总计 | 466 | 11 | 1 | 0 | 8 | 1 | 48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2 | 4 | 3 | 0 | 19 | 19 | 2 | 0 | 1 | 22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一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待规范。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应用存在短板。
2022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和研讨,培养基层工作人员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提升全市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信息采编、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我市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存档全流程工作制度,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的同时,助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行稳致远。
(三)探索基层政务公开运转常态化机制。一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更新频次检查。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和省市要求狠抓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检查工作,实行人工监测和技术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二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核查。按照我市已发布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结合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对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扩展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三是推进集约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向基层延伸。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实现基层政务公开载体渠道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2021年未出现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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